兴山日清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 兴山日清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兴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兴山发电项目)位于兴山县峡口镇泗湘溪村李家沟,总处理规模为300吨/日,用地面积3.8万平方米,焚烧厂包括主厂房、栈桥及地磅(计量间)、污水处理系统、水工设施、管理区等辅助配套工程等;厂外配套工程包括厂外进厂道路(李家沟大桥至厂区段)、电力外网接入系统、原水取水及输送系统、临水侧边坡、北侧边坡抗滑桩及挡土墙、厂区北侧排洪渠及沉砂池等。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兴山日清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和职业健康标识标牌(安全警示牌、各类告知牌、安全宣传牌)、环境保护标识标牌、设备设施标识标牌(设备标牌、管道介质流向牌、阀门牌)、公共信息标识标牌、作业过程标识标牌、运营项目视觉价值系统(企业文化标识、生产区通用标识、典型场所标识、办公生活场所标识)及工作票、簿印刷等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2)实施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峡口镇泗湘溪村李家沟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厂。
(3)服务期限: 计划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30日,最终以采购人明确的时间期限为准(实际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报价人征集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报价人。
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标识标牌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尚未解除的);
(4)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采购文件的发出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报价人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 7 月 17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17 日 9 时00分。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需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线下递交打印版响应文件,否则报价不予受理。
6.禁止串通报价
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8. 禁止串通报价”内容。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峡口镇泗湘溪村李家沟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厂
联 系 人: 任先生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监督电话: 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