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新市区西片区地下管网改造项目(新城区北街片区)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玉门市新市区西片区地下管网改造项目(新城区北街片区),经******改革局(玉发改审批【2025】20号)和******建设局(玉建审批字〔2025〕11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
(二)建设地点:玉门市新市区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规模:民主路、民主路******居楼院、电力局小区、合顺苑小区、同和顺酒店、老城区人民市场、******居楼院、平安小区、向阳路5#楼、福康路、世纪大厦、世纪大厦东侧小区改造给水管网1.537公里,改造污水管网2.216,改造雨水管网3.035公里,改造中水管网1.64公里,改造供热管网6.692公里,改造燃气管网5.211公里,掘路修复车行道12810平方米,恢复人行道25550平方米,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9725平方米,更换路缘石8.536公里,改造换热站1座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工程量及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各专业施工图纸)。
(五)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总工期:245日历天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施工第一标段:
(******居楼院改造给水管网0.51公里,改造污水管网0.575公里,改造雨水管网1.444公里,改造中水管网1.64公里,改造供热管网1.581公里,改造燃气管网1.071公里,掘路修复车行道7700平方米,恢复人行道10200平方米,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500平方米,更换路缘石3.57公里,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工程量及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各专业施工图纸)。
施工第二标段:
(******居楼院、电力局小区改造给水管网0.56公里,改造污水管网0.736公里,改造雨水管网1.389公里,改造供热管网0.709公里,改造燃气管网0.567公里,掘路修复车行道3030平方米,恢复人行道5650平方米,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1000平方米,更换路缘石1.916公里,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工程量及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各专业施工图纸)。
施工第三标段:
(1)合顺苑小区、同和顺酒店、老城区人民市场改造给水管网0.467公里,改造污水管网0.551公里,改造雨水管网0.202公里,改造供热管网0.252公里,改造燃气管网0.365公里,恢复人行道1000平方米,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3000平方米,更换路缘石0.8公里,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工程量及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各专业施工图纸)。
施工第四标段:
(******居楼院、平安小区、向阳路5#楼改造污水管网0.157公里,改造供热管网0.919公里,改造燃气管网3.003公里,掘路修复车行道1900平方米,恢复人行道3600平方米,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2400平方米,更换路缘石1.19公里,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工程量及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各专业施工图纸)。
施工第五标段:
(1)福康路、世纪大厦、世纪大厦东侧小区改造污水管网0.197,改造供热管网3.231公里,改造燃气管网0.205公里,掘路修复车行道180平方米,恢复人行道5100平方米,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2825平方米,更换路缘石1.06公里,改造换热站1座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工程量及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各专业施工图纸)。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范围内和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三、资金来源:争取中央投资、债券和地方配套解决。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一、二、三、五标段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施工四标段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除(一)、(二)款规定外,施工标段根据本工程需要各标段投标企业、人员资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相互之间不得兼任,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任意一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投标单位须为进入“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5、本次开******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记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五、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 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6。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申请人于2025年3月14日20时00分至2025年3月19日20时00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投标信息登记表获取方式:各投标人须通过“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由各投标人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确认无误后装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10时00分
地点: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投标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投标人资质原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做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
3.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经发现虚假,取消投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线上开标流程予以确认。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国欣
联系电话:******
地址: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19号
******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937-******转A005窗口/******
地址:玉门市新市区玉门市民中心三楼
交易中心: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5号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
******居3号楼
联系人:鹿小倩
电话:******
2025年3月6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10.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1.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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